关于做好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宣教部(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教处: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全国工商联将下发《关于组织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投身新农村建设,经报会领导批准,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决定,会同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和各地工商联宣传部门,以及《人民政协报》、《中华工商时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西部时报》等新闻媒体,开展“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专项宣传工作。
请各地工商联宣传部门积极组织提供以下材料:
一、 典型经验。以企业或村(乡、镇)为单位,以事实描述为主要形式,介绍在增加农民收入,搞活和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和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民营企业的先进经验。
二、 人物事迹。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事迹。
意见和建议等。o问题,n社会影响,特别是当地农民的反应,m成效,l模式,k主要做法,j 三、 调研报告。内容包括各地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
四、 各级工商联领导和民营企业家有关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言论和体会文章。
这次专项宣传活动,为各地工商联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36条意见,树立民营企业良好形象,扩大积极影响,展示工商联工作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平台;也为各地工商联研究民营企业如何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交流和借鉴的机会。请各地工商联宣传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团结和动员基层工商联共同参与这一工作。各地推荐先进企业3—5家,先进人物为5人。各类文章均要求实事求是,语言生动。
全国工商联宣教部将适时将各地经验汇编成册,同时提供给新闻媒体进行深入报道宣传。
全国工商联宣教部 联系人:刘 建、魏 丹 电 话:010-85114475 E-MAIL:xjb2328@163.com 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 200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