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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工商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展非公有制经济36条的提案
来源: 发布日期: 2006-7-12 15:45:59 浏览次数:
去年2月,国务院下发(2005)03号文件《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36条”)。国务院“36条”提出了在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时期,从市场准入、金融支持、社会服务和维护权益等多方面入手,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新政策新措施,是“十一五”时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政策指导意见。去年12月,省委发(2005)63号文件《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在市四大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帮助指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不懈努力,我市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受到我市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缓慢、生产要素市场残缺、信贷融资政策难以到位,特别是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软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的突出影响,目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存在诸多不竟人意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全市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偏小。二是全市私营企业资本少规模小。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非常缓慢。四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发展布局不合理。五是启动市内民间资本比较困难。六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仍不宽松。
为此,我们建议:要进一步促进全市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应当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经济36条新政策新举措,同时还应当制定出台相应地配套实施细则,并以此为契机,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建设全市“十一﹒五”宏伟蓝图及建设天水小康社会的积极性。
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即早出台全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36条实施意见”,并督促政府各部门制定出台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配套实施细则。真正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列入“十一﹒五 ” 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放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政策,拓宽非公经济发展渠道着手, 进一步加大对非公经济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缓解非公经济信贷融资难的问题。切实建立和完善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面向非公经济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发展软环境。